前期笔者一直说短期可能有级别不错的反弹,因为会有频繁的稳市场的政策出台。
修改后的《公司法》明确,六种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限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同时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要进行回购股份,通过了董事会表决就可以了,而不是之前必须通过股东会或者临时股东大会。这条修改可是大大地简化了股票回购的决策流程,要知道开股东大会表决和开董事会表决的复杂程度那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为什么说这次公司法修改是对股市比较大的特大利好?因为公司法以前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做了极其苛刻的规定且程序很复杂,导致上市公司基本无法回购股票。所以导致很多优秀的上市公司,即使愿意进行股票回购因为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阻碍而进行回购的也比较少。而,这些年美股大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些龙头公司大量的进行股票回购。
现在由于A股跌幅巨大,为了稳市场监管机构把公司法进行了修改。通过这次公司法修改有效解决了上市公司回购股票限制多的问题。虽然修改后的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表面上还是有很多限制,但实际上这些限制非常有限了。因为公司法中有这样的一个兜底的表述,即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需要,这个解释适用空间比较大。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次公司法的修改在一些细节是有重大不足的,今后大概率还会有相关的解释和修改出台。但在没有新限制性规定出台前,应该会有一批蓝筹类的公司会为了响应上面的号召而迅速的推出回购股票的相关计划。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种利好从长期来看,只是对优质的、被低估的、手上有大量现金流的公司是有效的。在这次修法之前很多A股公司已经开始大规模回购了,没做回购的公司大多数不是不想做,是根本没钱可做。毕竟新股票回购要具备几个条件:1,上市公司有钱进行股票回购;2,公司的股价真的很便宜了值得上市公司进行回顾。符合上面两个条件的公司其实并不多。
整体而言,短期来看修改公司法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稳定股市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修改后的公司法在一些细则上可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同时,后续应该还会有陆续来稳定股票市场的政策措施推出来。未来一段时间,A股还是应该有一轮空间不错的反弹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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