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9
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2016年8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8月5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二个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2015年8月6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2016年8月4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6年8月5日起(含该日)至
2016年8月11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自
2016年8月5日起(含该日)至2016年9月1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和
13:00-15: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
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当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
3.2申购费率1、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
100万元(含)—500万元0.4%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注:上述前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