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调整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9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货币基金
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即日起对南方
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变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发起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的实时赎回申请,每笔申请份
额下限调整为0.01份(含),支持实时赎回的货币基金以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显示为准。部分
基金此前已公告实时赎回申请份额下限的,以本公告为准。后续业务规则如有调整,以本公
司最新公告为准。
单个投资者单个自然日对单只基金实时赎回上限仍为10,000.00份,其中,单只基金不同
份额视为同一只基金。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实时赎回业务中设定的单个投资者的
单笔限额、单日限额、单日笔数上限以及支持实时赎回的货币基金产品等,并及时发布公告或
通知。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三、重要提示
实时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签署的《南方基金电子直销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
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投
资者通过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平台提交实时赎回申请时,若该实时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
定的条件且需要垫付该笔实时赎回申请金额的,由垫资方(包括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
行、恒丰银行,南方基金有权调整垫支方,并通过公告、通知或规则通知投资者)垫付投资者实
时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赎回份额在实时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的基金收益归垫资
方所有。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
户至给垫资方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垫付款项。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
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实时赎回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
约可暂停。有关提现额度限制、服务暂停及终止情形等请见《南方基金关于调整货币基金实
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
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
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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