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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10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代码:3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现根据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7月7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按照其2017年4月14日收盘价连续下调3个10%的价格,即22.37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网"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乐视网”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
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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