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讯
2024-04-09 2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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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1 年 5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03 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
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不足 1000 万港元的证券;

(2)在剩余证券中,选取通信、互联网、医疗器械、生物科技、电子、半导体、新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科技主题空间;

(3)在科技主题空间中,剔除过去两年营业收入增速连续为负以及过去两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3%的证券,对各中证二级行业中市值排名前三的证券豁免上述要求;

(4)在剩余证券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
过 10%。

4 、有关标 的 指数具体编 制 方案及成 份股 信息详 见中证指数 有 限公司 网 站,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港股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03 月 0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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