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2年12月更新)
基金资讯
2022-12-23 09: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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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3

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更
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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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9 月 9 日证监许可〔 2022〕 2075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是跟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标
的指数为国证交通运输行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
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
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赎
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包括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风险)、成份股停牌/摘牌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
止的风险、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被动跟
踪标的指数“国证交通运输行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
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
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
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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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
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 2 种方式。
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采用组合证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
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单市场 ETF 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
下,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 T+1 日确认,申购所得 ETF 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 T+2
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
用深圳 A 股账户与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
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
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场内申购赎回方式,采用“场内部分实物、部分现金”的模式办理,投资者的申购、赎
回申请在受理当日确认。投资人当日竞价买入的 ETF 份额,当日可以赎回;当日大宗买入的
ETF 份额,次一交易日可以赎回;当日申购的 ETF 份额,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
以赎回或者大宗卖出;当日赎回 ETF 份额得到的股票,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
用于申购 ETF 份额或者大宗卖出;当日竞价买入的股票,当日可以用于申购 ETF 份额;当日
大宗买入的股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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