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基金主流动性服
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经
与相关流动性服务商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7 月 26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
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银华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中证 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7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华中证研发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8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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