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深证 1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576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告依据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深证 100ETF
广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63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46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17,995,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4,612.00
有效认购份额 317,995,00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612.00
合计 318,009,612.00
认购的基金份额 -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认购的基金份额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单位:份)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
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为 0 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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