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10-11 07: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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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1

工银瑞信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工银瑞信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23]1313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
月。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
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
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
明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
工银瑞信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
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
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
投资人所有,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符
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已购买过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
现金认购的,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
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
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国证 2000 指数成份股
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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