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7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23]659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
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
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
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
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
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 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
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
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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