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通信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7-05 0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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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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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通信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中证通信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
获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证监许可〔 2023〕 1145 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
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会员单位办理。
7、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如投资人需要
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
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
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
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9、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详情参见下文。
10、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
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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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
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
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
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 A 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
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1、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
购手续。投资人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
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需
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
得撤销。
1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南方中证通信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中证通信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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