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冀东01: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2023-035】
21冀东01资讯
2023-06-06 16:56: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冀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9
日,凡在 2023 年 6 月 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2023 年 6 月 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支付 2022 年 6 月 1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冀东 01。

3、债券代码:149505。

4、发行总额:10 亿元。

5、债券期限: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11、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6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7%,每手“21 冀东 01”(面值 1,000 元)
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6.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9.3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6.7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除息日

1、本次债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

2、本次付息日:2023 年 6 月 12 日。

3、本次除息日:2023 年 6 月 12 日

4、下次付息起息日:2023 年 6 月 11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冀东 01”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