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基金资讯
2022-08-04 1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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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04

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2 年 7 月 4 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中证 500 质量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5 号)进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

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股票型 ETF 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5、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6、本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指
I

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发行人、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
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I


目录


目录 ......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23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5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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