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讯
2023-03-03 09:11: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3-03

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1年3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08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沪港深科技 100 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样本空间:

A股市场:中证全指指数样本股;香港市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股。
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股票,选取化学制品、航空航天与国防、电气设备、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汽车、医疗器械、医疗保健技术、生物科技、化学药、制药与生物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脑与外围设备、电子设备、半导体、电信运营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以及通信设备等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待选样本;

(2)对上述待选样本中的沪深 A 股,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和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同时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股票;对上述待选样本中的港股,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不足 1000 万港元的股票;

(3)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股票的沪深 A股,剔除质押比例最高 5%的股票;
(4)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股票,分别计算以下四个财务基本面指标占该股票所属中证二级行业所有股票该指标总和的百分比,并将所得四个指标的百分比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各只股票的基本面综合得分:1.营业收入:公司过去两年营业收入的均值;2.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过去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均值;3.毛利:公司过去两年毛利的均值;4.净资产:公司在定期调整时的最新财报净资产;

(5)根据中证二级行业分类,剔除行业内基本面综合得分最低 40%的股票;
(6)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股票,计算其研发强度、盈利能力以及成长能力的评估得分,然后按照40%、30%、30%的权重将上述三项评估得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个股综合得分。


(7)根据各个股票的综合得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 100 只股票作为指数样
本股;对于含 H 股的样本股公司,若样本股公司经汇率调整后的 A 股价格除以 H
股价格的价格比率小于 1.05,则 A股入选,反之 H股入选。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指数调整等发生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