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4-08-06 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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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512220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 TMTETF TMTETF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280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 景顺 MSCI MSCIA 股 ETF 景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顺

513970 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恒生消费 恒生消费 ETF
券投资基金(QDII)

513980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科技港股 港股科技 50ETF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100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 红利 100 红利低波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ETF

520990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 国新红利 港股央企红利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0ETF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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