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17:00 止。2020 年 6 月 2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42,124,067.00 份。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含根据本基金合同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相关约定计算所得的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下同)为 23,321,196.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5.36%,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3,321,196.00 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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