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5
债券代码:149511 债券简称:21 恒集 0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06月16日,凡在2022年06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06月16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06月17日起息的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1恒集03”、“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49511)将于2022年06月17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2021年06月17日-2022年06月1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21 恒集 03;
3、债券代码:149511;
4、发行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7.48%;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21 年 06 月 17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5、债券担保情况:无;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1 年 06 月 17 日-2022 年 06 月 16 日。
2、利率:7.48%。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06 月 16 日。
4、债券付息日:2022 年 06 月 17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下一计息期间起息日:2022 年 06 月 17 日
7、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48%
8、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48%。每 10 张“21 恒集 03”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74.8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4.8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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