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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01:05:12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悦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悦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悦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中信建投月享收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中信建投月享收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 2013 年
4 月 17 日起开始募集,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正式成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的规定,中信建投月享收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信建投悦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原《中信建投月享收益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中国证监会对中信建投月享收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集合计划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通常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管理人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全面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集合计划对每份集合计划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集合计划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就该集合计划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申请;每份集合计划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最短持有期指自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集合计划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后对应日(不含)(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的限制。因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集合计划份额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集合计划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集合计划财产损失。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集合计划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集合计划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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