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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9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货币市场基
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97003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6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华安
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合同》 、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08月12日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059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11,873,602.9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1187360.3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1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08月26日
除息日 2022年08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08月3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以2022年8月26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
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8月30日直接
划入其基金账户。 2022年8月31日起投资者可
以查询、 赎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
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
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
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方式。
3.3.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2022年8月26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希
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务必在2022年8月25日15: 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 也不会降低本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
3.5. 因分红导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仍有可
能低于初始面值。
3.6. 投资者可通过管理人网站(www.hazq.com) 或拔打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咨
询相关情况。
3.7.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3.8. 风险提示: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导致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
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投资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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