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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6
关于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价值精选”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信达价值精选延长存续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对《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信达价值精选存续期限由“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延长为“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3月1日。
二、信达价值精选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 年3月14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信达价值精选各类计划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且各类计划
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且前述赎回不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限制。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退出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不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21。
5、公司网址:https://www.cindasc.com。
特此公告。
附件:《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的合同条款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第四部分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
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 的期限。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 的基本情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
况 。 31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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