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广发证券为旗下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广发证券为旗下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中国内地代理人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
新增广发证券为以下香港互认基金份额类别内地销售机构。
一、广发证券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名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 BC 类 – 人民币 968036
外)专注波幅基金 BM2 类 – 人民币 968037
BC类 – 人民币 968081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 BCO类 – 人民币 968082
BM2类 – 人民币 968083
BM3O类 – 人民币 968084
BC类 – 人民币 968103
汇丰亚洲债券基金 BCH类 – 人民币 968104
BM2类 – 人民币 968105
BM3H类 – 人民币 968106
BC类 – 人民币 968092
汇丰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 BCH类 – 人民币 968093
BM2类 – 人民币 968094
BM3H类 – 人民币 968095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UBLIC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新增广发证券为上述香港互认基金份额类别内地销售机构予以说明,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广发证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网站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额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并未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还须承受境外投资、投资额度及内地投资者投资规模限制、市场惯例及法规差异、基金未能持续满足互认基金资格要求及法规的不确定性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额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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