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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09:07:19 股吧网页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率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新锐股票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率调整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新锐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与中金新锐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23 年 11 月 25 日起,将中金
新锐集合计划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管理费率调整情况

《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第十五部分 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及《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之“第十四部分 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约定: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
商解决。

修改为: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重要提示

1、本次管理费率变更自 2023 年 11 月 25 日起生效。

2、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2023 年 11 月 25 日版本)、《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1 月 25 日版本)、产品资料概要等
法律文件。

3、如您需更详细本次费率变更相关事宜,可拨打管理人咨询电话或查询管理人网站。

咨询电话: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 | (010)6505-0105(直线)

网址:www.cicc.com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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