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22
关于修改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2日起,对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750006、B类份额750007)的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一、修改托管协议的具体内容
将原托管协议第七部分“交易及交易清算交收安排”第(四)条“申赎净额结算”的以下内容: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额与T-2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1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T-1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5: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变更为: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5: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本次托管协议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咨询办法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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