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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09 09:03:21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09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报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9 月 9 日

§1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82 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本基金 2021
年度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个
工作日(即 2021 年 7 月 16 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含)起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1年7月28日刊登在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的《关于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1年 7 月 2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报告期末(2021 年 7 月 28

12,899,677.93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0 5193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12,395,361.00 504,316.93

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
投资目标

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
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
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
投资策略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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