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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1 07:24:36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并修
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2021 年 7 月 9 日修订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调整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3000,场内简称:225ETF,扩位证券简称:日经 225ETF 易方达)的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申赎结算模式业务规则

本公司对本基金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1、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简称
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2、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即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间完成 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的,T 日可卖出和赎回,而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 日方可卖出和赎回。

根据调整后的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本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后业务规则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于 2021 年 7月 21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上述修订系因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基金管理
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一旦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投资者在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

附件:《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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