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2 08:04:06 股吧网页版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2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3 月 22 日

一、重要提示

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代码:502020,基金简称“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8 号关于准予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的批复,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
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定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
型实施日起,《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国金上证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发布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关于终止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9 日 15:00 止。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有
效通过,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发布
《关于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 月11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出具清算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金上证 50 指数增强(LOF)

基金代码 50202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 1 月 10 34,102,161.07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
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精选个股优化指数组合管理与
投资目标 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
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 50 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