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30
中银证券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1 号)
(原中银证券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0年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生效。2023年3月12日,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中银证券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外、场内的申购、赎回申请,并适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中银证券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不再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可能面临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
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所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
表现截止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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