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1999-1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动及扩募获配可流通部分上市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9-11-13

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动
及扩募获配可流通部分上市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
1.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工作已于1999年11月11日圆满结束,基金湘证成功扩募15亿份基金单位,其中基金持有人认购了1,234,585,723份,保险公司认购了65,414,277份。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基金湘证本次扩募配售可流通的基金单位(包括保险公司认购的部分)共1,274,000,000份于199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将于1999年11月17日更名为“裕元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裕元”。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信本公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本次基金份额变动原因
原湘证基金于1999年9月8日召开的基金持有人大会,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湘证基金清理规范为湘证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湘证”)并上市后,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扩募、续期事宜。基金湘证已于199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基金湘证扩募、续期、更名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1999]31号文)批准,同意基金湘证的基金规模由原2亿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5亿份基金单位,向基金持有人按比例配售,基金持有人不认购部分向保险公司配售,并批准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
二、本次扩募配售情况
本次扩募的《扩募说明书》及《扩募配售公告》已分别刊登在1999年1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扩募的提示性公告于1999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9日连续刊登在上述三大报上。
本次扩募配售的权益登记日为1999年11月3日,除权基准日为1999年11月4日,基金持有人缴款起止日为11月4日至11月9日,商业保险公司申购、缴款日为11月10日至11月11日。本次配售以1:6.5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湘证持有人配售,配售价为1.01元人民币,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的部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本次扩募的发行协调人为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扩募配售工作已于1999年11月11日圆满结束,基金湘证成功扩募至15亿份基金单位,其中基金持有人配售了1,234,585,723份,商业保险公司配售了65,414,277份。根据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验字(99)62),本次配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13,000,000元,其中发行额定费用13,000,000元,全部为现金。发行额定费用在扣除上网发行费、宣传费、发行协调费等发行费用后,将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表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表
基金名称:湘证证券投资
基金数量单位:份
填报日期:1999年11月12日每份
基金单位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
基金份额 4,000,000 26,000,000 30,000,000
1、基金原发起人 2,000,000 13,000,000 15,000,000
2、基金发起人 2,000,000 13,000,000 15,000,000
二、已流通的
基金份额 196,000,000 1,274,000,000 1,470,000,000
1、基金持有人 196,000,000 1,208,585,723 1,404,585,723
2、保险公司 0 65,414,277 65,414,277
三、基金总份额 200,000,000 1,300,000,000 1,500,000,000
四、基金扩募后前十名基金持有人及持有数量
序号 持有人姓名 持有基金单位(份)
1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
2 沈昌宇 19,499,370
3 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