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证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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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999-11-0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证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提示性公告湘证基金于1999年9月8日召开了基金持有人大会,根据《湘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决定湘证基金清理规范为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并上市后,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扩募、续期等事宜。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已于1999年10月28日上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扩募、续期。
按照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的扩募、续期申请方案,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总份额将由2亿份基金单位按面值向本基金持有人扩募至15亿份基金单位,本次扩募配售比例将为1:6.5,每份基金单位的配售价格为1.01元人民币。扩募配售的同时,本基金存续期限将申请延长5年。本基金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配售,本基金持有人不认购的部分,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余额将由本基金发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扩募续期申请方案如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将及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近期有关湘证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信息披露。
同时特别提示,尚未办理湘证基金基金份额确认手续的原湘证基金持有人,应尽快办理基金份额确认手续。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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