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6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2020 年 5 月 26 日,基金管理人官网披露了《关于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司原
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将所有出资转让给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从 30,000 万元增至 33,333 万元。
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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