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关于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决定从 2021 年 4 月 30 日
起对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将适当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7%调整为0.4%,托管费率由 0.2%调整为 0.1%。
二、 修改基金合同
基于上述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基金合同第十五章“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第(三)节“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原表述为: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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