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9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并更改业绩比较基准的公
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8月2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及托管费、更改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
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调整
鉴于基金市场的变化,我司将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及托管费。具体修改如下: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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