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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12 15:17: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0

关于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起对旗下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同时对《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自 2023 年 3 月 13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
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根据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一)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360007

1、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500 万元 0.9%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2、赎回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形下,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销售及注册登记费等手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至 1 年 0.5%

1 年(含 1 年)至 2 年 0.2%

2 年(含 2 年)及以上 0%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 1 年指 365 个公历日。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18077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对于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7 日)至 30 日 0.5%

30 日(含 30 日)及以上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
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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