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6-08-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稳健增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08-1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从2006年8月18日起,以下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为: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为:联合证券、山西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
基金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除前面所述基金,投资人亦可在招商银行网点参加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操作规则,请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它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