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3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4月2日证监基金字【2004】5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2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8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49
八、基金的投资管理......55
九、基金的业绩......63
十、基金的财产......64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65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7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6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76
十六、风险揭示......82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3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5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07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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