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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8 09:12:21 股吧网页版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8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7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87 号文)进行募集,《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4 月 4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
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终止并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监会规定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

基金交易代码: A 类:167705 C 类:1677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力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投资组

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量化投资模型,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投资业绩
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 500 指数为业绩比较基准权益部分的标的指数,基金股票投
资方面将主要采用量化投资模型,选取并持有预期收益较好的标的指数成分股
及其他股票构成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量化投资模型主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量化投资策略,在对标的指数成分股
及其他股票的基本面等信息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因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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