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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09:04:00 股吧网页版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0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月

目 录

1.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3

2.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5

3.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6

4.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5. 基金财产保管......14

6.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7

7.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8.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5

9. 基金收益分配......30

10. 基金信息披露......31

11. 基金费用......33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6

13.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7

1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8

15. 禁止行为......41

16.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3

17. 违约责任......45

18. 争议解决方式......46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7

20. 其他事项......48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9

鉴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将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担任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约定的内容为准。

1.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 年 8 月 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78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99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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