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0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
(场内简称:平安鼎弘,代码:167003,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 离基金份额净值。 2021年2月8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99元,相对于2021年2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1412 元,溢价幅度达到13.8276%。 截至2021年2月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94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 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 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 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 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 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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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