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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0 07:58:42 股吧网页版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鼎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鼎利A份额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东吴鼎利)
基金主代码1658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2016年4月2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鼎利优先鼎利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580815012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是否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鼎利A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
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2016年4月22日为鼎利A份额的最后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
开放日,该日仅开放鼎利A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
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
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2赎回费率
鼎利优先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4.2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杭
州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
(2)场外非直销机构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东吴证券、天相投顾、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
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华泰
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信达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
海证券、财富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中泰证券、中航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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