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87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109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1110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121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413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32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029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8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托管...... 4140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42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444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514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250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65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957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15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26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865
第二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7067
第二十二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168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7269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事项...... 7370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471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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