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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15 07:39:26 股吧网页版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5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三月
【 重要提示】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16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8日生效。 2014年8月18日, 《 关于广发聚源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2014年8月18日起,由《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生效,原《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
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3
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 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
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 15.763%、 9.458%
和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
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
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
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
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
任等职务。
5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
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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