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 B 类基金份
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为“广发聚源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1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3年5月8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6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344),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种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B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90%
100万≤M<500万 0.60%
500万≤M<1500万 0.40%
M≥1500万 15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B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00%
(3)管理费、托管费
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每一份B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7.B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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