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5
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6年12月1日为
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6年12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300份额(场内简称:300分级,代码:161811)、银华300A份额
(场内简称:银华300A,代码:15016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五、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
300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华300份额将按1份银华300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
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银华3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300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期间期末即11月30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
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300份额分配给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银华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华
300份额将按1份银华300A份额获得新增银华3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3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
内银华3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
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300A份额上一定期折算期间累计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
算公式如下:
以下公式中每份银华300A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上一定期折算期间11月30日的银华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银华300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3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300A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300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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