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7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七年第二次收益分
配公告
2017年1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富国天锋)
基金主代码16101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05月0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
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305335.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152667.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
除息日2017年11月10日(场内)2017年11月9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1月14日(场内)2017年11月13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不接受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7年11月7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9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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