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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6 17:34:27 股吧网页版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7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开

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富国汇利定
开)

基金主代码 161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
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入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出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封闭期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 24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
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 至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 2022 年 2 月 12 日起(含该日)至 24 个月后的月度
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
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即 2024 年 2 月 18 日止。每一个封闭
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

在本次第三个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含)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申购开放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含)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且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期满时,没有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的,本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16 日将进入第四个封闭期。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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