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实施转型的公告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28 日
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
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
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议案》及《决议公告》,现就本基金转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议案》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95 号(《关于准予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二、关于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
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卖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 A 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 份额或者赎回、转换转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等方式退出。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 A 份额与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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