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公告
一、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 ETF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次涉及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基金为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74,场内简称:“央企创新”)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5150,场内简称:“国企富国”、扩位证券简称:“一带一路 ETF”)。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提方法如下:
“(1)当 E 小于或等于 100 亿元
H=E×年费率 A/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许可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 A=万分
之三。
(2)当 E 大于 100 亿元
H=【100 亿元×年费率 A (E-100 亿元)×年费率 B】/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许可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 A=万分
之三,年费率 B=万分之二。
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金额为每季度人民币 35,000 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设下限。”
2、本次调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收费下限自 2020 年第三季度起适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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