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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5 08:58:34 股吧网页版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南京苏
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
)和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上富信”)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苏
宁基金和格上富信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苏宁基金、格上富信办理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中证银
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
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66-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 ,( 010) 85003210
网址: www.zr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
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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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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