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4
关于变更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更好的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从完善产品设计、防范产品风险的角度出发,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变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
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修订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分级——(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中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条款。
原条款表述为:
“2、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
NAVA 1.0000 1.0000 t R
N
NAVB NAV 0.5 NAVA
0.5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T=1,2,3……N;
N 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 T 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最近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该日)至 T 日(含该日)的实
际天数};
NAV 为T日每份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为 T 日工银
传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AVB为 T 日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R为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2、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
R
NAVA Min(2 NAV,1.0000 1.0000 t N)
NAVB Max(0,2NAV NAVA)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T=1,2,3……N;
N 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 T 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最近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该日)至 T 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
NAV 为T日每份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为 T 日工银
传媒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AVB为 T 日工银传媒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R为工银传媒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传媒 A 份额和工银传媒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将同步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应条款。
注意事项:
1、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0年7月6日起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