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指ETF联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3-23
2011年0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上证综指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1000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1年03月28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03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0 M<=1000000 1.5% -
M>=1000000 M<5000000 0.7% -
M>=5000000 1000元/笔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2 后端收费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0%
N>=1年 N<2年 0.25%
N>=2年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请详见于2010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上直销定投:1)最低金额200元;2)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和兴业卡,农行卡、兴业卡、民生卡、天天盈支付前端优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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